投訴人:「你們是不是別人也這樣,隨隨便便別人也這樣,這樣子讓她借貸上課。」
這位小姐氣急敗壞,來到電腦補習班,因為他39歲的妹妹,罹患精神疾病多年,自己跑到補習班,簽下要價7萬多元的電腦課,合約書上寫著待業,已經沒工作15年,但年收入竟然還填上20萬,銀行更是同意幫他分期貸款。記者:「為什麼當初不用附一些財力證明或是工作證明,就可以進行貸款?」補習班業者:「這部分可能要問一下銀行。」
投訴人:「妹妹一直都在醫院,出來進去,所以她一點工作能力也沒有,她也沒有財力證明,也沒有收入,為什麼銀行會貸款給她。」
補習班跟銀行合作,讓有精神疾病的妹妹順利貸款7萬多元,繳費單也已經寄到家中,家屬質疑沒有工作,為何可以信用貸款,補習班表示不知情,銀行則回應,金額過小,所以只要看信用紀錄,再加上貸款補習根本不用工作證明,借貸自然可以通過。
投訴人:「我有問過律師,律師是覺得說,在沒有收入,沒有財力證明的狀況下,銀行會撥這筆款,就明顯是違法銀行法。」
民眾氣憤極了,但金管會表示,信用貸款資格並無嚴格限制,銀行放款得自行評估風險,建議家屬如果怕麻煩,只能請法院宣告禁治產,一勞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