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6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為擴大融資財源,結合離島建設基金與銀行以1比3搭配比例共同出資辦理企業優惠貸款,今年離島建設基金與銀行可申貸共新台幣80億元,符合者可申貸。
經建會表示,為協助民間業者赴離島投資開發,運用民間資源與政府共同開發建設離島,活絡當地經濟活動,離島建設基金原辦理「離島建設優惠貸款」及「離島永續發展貸款」兩項融資業務,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月初會議通過簡併2貸款為「離島永續發展優惠貸款」。
經建會指出,離島永續發展優惠貸款首度結合離島建設基金與銀行依1比3搭配比例共同出資,針對業者取得土地、廠房、增購(建)置設備、營運週轉金等提供資金協助,申請者依其財務、信用狀況可選擇申請優惠貸款或申請專案信保。
經建會進一步指出,第一類優惠貸款為,融資計畫符合「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或「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等規定,有助促進離島永續發展目標,或其他配合政府政策,專案核准具自償性離島建設投資計畫。
這類貸款額度以計畫總經費的8成為限,同一企業融資額度最高4億元。
第二類為專案信保,同時符合第一類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對象的中小企業,貸款額度為計畫總經費的8成為限,同一企業融資額度最高1億元。
經建會表示,在申請程序方面,業者需檢附申請書件向當地離島縣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推薦後,申請融資金額在3000萬元以下者,即送請承辦銀行辦理後續審查、簽訂融資合約等相關作業。